發(fā)布時間:2022-11-07 17:17:24 編輯:姚姚來源:網(wǎng)絡
一、報名條件
1.參加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初賽的選手為普通高中學生,主要是高三學生,不鼓勵高一、二年級的學生參賽,已高中畢業(yè)的學生不在其列,非普通高中學生不得參賽。
2.參賽學生應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學有余力,對化學及相關學科有特殊興趣,中學各科學習成績優(yōu)良,堅決反對偏科。
3.符合參賽資格的學生自由報名參加初賽,人數(shù)、學校、地區(qū)不受限制。
4.學生參賽資格的認定由學生所在學校負責。
二、競賽賽制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分為兩個階段:“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qū))”,簡稱初賽;和“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簡稱決賽。
(一)初賽
在每年9月舉行,筆試(3小時),全國統(tǒng)一時間在各省市自治區(qū)分若干試場同時進行。
決賽選手從省級賽區(qū)一等獎獲得者中經(jīng)本省、市、自治區(qū)競賽委員會考察選拔產(chǎn)生。決賽選手名額為每個省級賽區(qū)最多5名,上年獲國際化學競賽獎的學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區(qū)增加一名;承辦決賽的省、市、自治區(qū)增加2名。
參加省隊選拔的學生必須是獲得當屆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一等獎的學生。
三種選拔辦法如下:
第一種,通過追加理論考試和化學實驗考試或者只追加實驗考試進行二次遴選,決定省代表隊組成。初賽成績占40%,本省選拔期間追加的理論考試成績占30%,實驗考試成績占30%。只追加實驗考試的,初賽成績占60%,實驗考試成績占40%。
第二種,采取只追加理論考試進行選拔的,按綜合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獲得參加決賽資格。綜合成績?yōu)?,初賽成績不少?0%,本省選拔期間追加的理論考試成績不高于40%。
第三種,按照學生的初賽成績依次由高至低獲得參加決賽資格。若有學生放棄,必須依次遞補,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和影響。
上述3種選拔方式,各省可以根據(jù)本省情況自行決定選擇三種辦法之一進行選拔,選擇后的選拔辦法報中國化學會競賽委員會備案,不得更改,并嚴格執(zhí)行。如需調整,應在下一屆初賽之前提出調整。
(二)決賽(冬令營)
在來年春節(jié)前舉辦冬令營進行,分理論競賽(4小時)和實驗競賽(4-5小時)兩輪。
(三)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國家集訓隊
根據(jù)2013年數(shù)據(jù),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國家集訓隊名額50名,具有保送資格,產(chǎn)生辦法為:
1.在決賽獲一等獎學生中依據(jù)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確定集訓隊(選拔賽)名額的1.5倍學生作為集訓隊(選拔賽)候選人。
2.在集訓隊(選拔賽)候選人中每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按成績由高到低確定一名學生進入集訓隊(選拔賽)。
3.其余名額按決賽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不受其它限制。
(四)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國家隊
多在3月份進行集訓隊選拔,最終選出4-5人組成國家隊參加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I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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